刘健转会纠纷曝光之后,刘健认为自己手中有两份合同是阴阳合同都没有所谓续约条款。不过对于刘健的说法,青岛中能俱乐部给予回应,他们表示两份合同其实只是一份合同,只不过其中一份是2013年为了给刘健涨工资单独签署的,两份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。 刘健认为自己掌握的就是所谓阴阳合同,但是青岛中能俱乐部回应此事的时候表示,两份合同其实是一份合同,不存在所谓阴阳合同的问题。有关人士透露,“截止日期到2013年12月31日的合同是3年前签订的,确实是在足协备案的合同。另外一份2014年1月1日截止的合同,是2013赛季前为了给刘健涨工资,当时又重新签订的一份合同,这份合同是原合同的补充,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。” 青岛中能方面表示,“2013赛季前刘健对于个人待遇方面提出要求,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给刘健加薪,幅度达到了100多万。这超过了在足协备案合同原来规定的加薪幅度,所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新合同,也就是那份截止到2014年1月1日的合同,“这并不是所谓阴阳合同,其实是同一份合同,同样具有法律效力。我们当时有证人在场,也有签约时候的录音,都可以证明这件事。” 青岛中能手上还掌握一份刘健签字的2014-2017年的新合同,刘健表示那是伪造签名的假合同,中能方面则认为合同没有问题,他们手中掌握足够的证据,他们将会选择适当的时机对外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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