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监会集中公布了二季度以来,证监会系统对投行业务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、自律惩戒措施,共有13条行政监管举措,8家券商和18位保荐代表人领罚单,涉及的机构有安信证券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、东北证券、华西证券、宏信证券、海通证券、国金证券和国海证券。此轮领罚单的券商,和债券业务、首发(IPO)保荐业务把关不严有关,其中,债券业务“看门人”职责失守的占主导。另有3家券商的罚单和IPO业务相关,这包括国海证券、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和国金证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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