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思論壇
標題:
2013-05-04新婚姻法
[打印本頁]
作者:
fengqiy
時間:
2013-6-6 00:29
標題:
2013-05-04新婚姻法
2013-05-04新婚姻法
1、不管婚前婚后,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,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,则认定为个人财产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2、婚前买的房子,登记在自己名下的,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进行分配。
3、婚前买的房子,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。
4、婚前买的房,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,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。
5、男方婚前买了房,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,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,法院不予支持。
6、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,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,不参与财产分割.
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(http://184.95.51.82/)
Powered by Discuz! X2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