洋仔他爸 發表於 2012-5-19 12:45:24

女子与姐夫通奸488次


台湾一张姓妇人与姐夫通奸四百八十八次,被判刑一年半确定,高雄地检署不准易科罚金,将她发监服刑。张妇向法院声明异议胜诉,法官裁准易科罚金,但检方不服提起抗告。
  据台湾《联合报》消息,张妇(五十一岁)从七年前开始,由姐夫每月付给她五万元,瞒着胞姐,与姐夫发生性关系。姐夫担心“亏本”,将两人每次“炒饭”的时间地点,都逐一纪录。
  两年前,姐夫发现她另结新欢,向妻子自白通奸,张姐愤而提告。法院将张妇判刑一年半,得易科罚金确定。张妇向高雄地检署声请易科罚金,检察官认为张妇犯罪次数近五百次,不发监执行,难收矫正效果,不准易科。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sliaa 發表於 2012-5-19 17:03:54

真不咋得

weng596749 發表於 2012-5-19 17:53:19

奇闻啊。。。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發表於 1970-1-1 08:00:00

頁: [1] 2 3 4 5 6 7 8 9 10
查看完整版本: 女子与姐夫通奸488次